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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Josh Johnson的真心,接下來就是球團絕情的時刻了......說「絕情」是誇張了點,對於參與談判的馬林魚經營階層來說,他們充其量只是在貫徹老闆Loria的意志,也就是在極有限的預算下,作出對球隊中長期最有利的決策。但我相信對於魚迷來說,從9月中看到球團放出風聲,想破例與王牌投手J.J.簽下長約,滿滿的期待到了兩個月後,卻只看到球團拿出一份鳥鳥的offer和一副強硬的態度。這種「絕情」的感覺,比之當年的楊過可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啊.....

魚迷:楊過?何謂也?

當年楊過苦尋小龍女,最後終於在絕情谷重逢,孰料佳人即將嫁為人婦,之後楊過再被公孫止的金刀黑劍劃了幾下、還有絕情花叢的一陣亂刺,堪稱一「絕」又一「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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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馬林魚球團與J.J.陣營的主要歧見在於合約長度,如同前述,J.J.要的是一張4年至少$40M的合約,張尤金認為是合理、甚至是低於市場價值的,但球團只願意開出「3年保證合約+第4年選擇權」的條件。

我能理解球團的想法。豪門球團如洋基,可以砸重金在自由球員市場搶標頂級球星,再以4-7年、甚至10年的長約,為球隊戰力提供中長期的一次解決方案,但這種玩法不是小魚玩得起的.....

魚迷:馬林魚不也和小亨利簽下一張6年$70M的長約嗎?

(1)因為這是份物超所值的合約;(2)目前馬林魚全隊也只有兩名球員簽有複數年合約,除了Hanley之外,另一個是老將Wes Helms的2年$1.9M(據說幾週前馬林魚也向Ross Gload開出同樣條件的合約);(3)Hanley是position player,不是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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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林魚球團將投手視為高風險性資產、甚至是消耗品,球團的「政策」向來就是不給投手長約的據說上一個讓馬林魚提出複數年契約的投手,已經可以追溯到2004年的Carl Pavano了。當然,Pavano最後是和洋基簽了一張4年$39.95M的合約(好你家在)。

所以我不太願意去苛責馬林魚提不出4年保證合約,因為對小市場球隊來說,現在簽的每一份長約都會佔用掉未來幾年球團可動用的薪資預算額度,當然更不用說如果球員中途受傷或報廢,球團仍須依約支付保證薪資,這對馬林魚是絕對不能忍受的。

或者我們可以這麼看:洋基今年開幕戰25人名單的團隊薪資總額高達$201.4M,而馬林魚是$36.8M,只比A-Rod今年年薪$32M多了不到$5M。前者的優勢在於豪擲千金,不惜買貴、也勇於承擔損失;後者則必須利用球員交易的槓桿操作,並與球探及農場系統緊密結合,來維持低成本與高戰力於不墜。

當然,今年的世界冠軍是紐約洋基,這是不容改變的事實,但請注意,就像「魔球」一書所說的,如果你只想和洋基一樣玩砸錢競標的遊戲,那你永遠也玩不過他,因為你的口袋絕對不會比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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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J.J.合約長度的問題,馬林魚高層是有精打細算的權利,但我私下認為是有點過頭了。畢竟這並不是像C.C. Sabathia那種長達7年的合約,也不是A.J. Burnett去年31歲時所簽的5年合約,J.J.才25歲,去年7月他從Tommy John手術傷癒復出以來,已經用一個半球季(22勝6敗、防禦率3.34、K/9值8.14、K/BB比3.15)證明自己的健康與實力,如果現在能用一份4年合約買斷他26到29歲的精華歲月,我認為他是值得球團承擔這份風險的。

套一句J.J.經紀人Sosnick說的話:「如果馬林魚連J.J.都給不起一份4年合約的話,那我實在不知道還有什麼投手是他們想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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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迷:其實他們什麼投手都不想簽,他們只想在年輕投手薪資暴漲前便宜使用罷了。

也許這次你說對了。下篇文章我們要談的是馬林魚球團與J.J.陣營的合約價碼差異問題。

(待續)

(圖片來源均為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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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尤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